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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庄矿:“十条规定”打好安全监测监控“预防针”
发布时间:2022-11-30 15:25:45 作者:翟鹏凯 陈杰 浏览量:8786 分享到:
近日,小庄矿制定《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十条规定》,进一步加强矿井监测监控现场管理,规范超限汇报处理程序,着力构建安全监测监控齐抓共管机制,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该规定对报警内容进行了详细分类。一是因洒水、接触碰撞、设备挪移等人为原因造成甲烷、一氧化碳或其他传感器报警的。二是地质探查孔、卸压孔、抽采钻孔、探煤钻孔等各类钻孔施工后未封孔、封孔不良、连孔不及时,造成巷道瓦斯涌出,引起甲烷传感器报警的。三是皮带硫化、断带、车辆尾气、爆破等引起一氧化碳报警或其他传感器报警的。四是更换风机、风筒、开停风机等引起风量变化作业造成甲烷、一氧化碳或其他传感器报警的。五是私自挪移、作业人员处置不当、未按规范标校等,造成甲烷、一氧化碳或其他传感器报警的。六是各类钻孔施工未按规定使用边打边抽装置、过地质钻孔处置不当等,造成甲烷、一氧化碳或其他传感器报警的。七是井下施工时,防护不到位损坏通风设施、抽采系统,造成甲烷、一氧化碳或其他传感器报警的。
针对以上七种情况,该规定设置三条处罚细则,一是发生传感器非正常报警时,均按事故追查处理。二是发生以上七种情况,造成甲烷、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的,当事人按严重“三违”处理,并对责任人、责任单位负责人、部门监测监控业务主管、责任单位集体进行相应处罚。三是因个人原因导致传感器报警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对当事人及管理干部予以严肃处理。
在此基础上,该矿制定监测监控系统甲烷、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全要素预防和精细化管控清单,该清单从人、机、环、管四个方面入手,形成包含设置、环境、作业、管理四大管控标准,并划分有十五个细分标准,进一步明确了对应具体防范内容和措施、责任单位,推动了《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十条规定》落地落实。(翟鹏凯 陈杰)
编辑:徐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