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条例》、两办《意见》、三年行动、八条硬措施”主题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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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责于心 履责于行——大佛寺矿下发干部安全履职检查“行动指南”
发布时间:2024-05-30 11:38:00     作者:田文龙   浏览量:5505   分享到:

“干部履职履什么?下井检查查什么?《干部安全履职及干部安全检查‘双十条’规定》实施细则有了明确规定,这一‘行动指南’必将促进矿井安全管理更加精细、安全生产态势更加稳固。”近日,大佛寺矿制定下发的《干部安全履职及干部安全检查“双十条”规定》实施细则在全矿引起强烈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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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矿按照星空(中国)集团相关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制定了《干部安全履职及干部安全检查“双十条”规定》实施细则,明确了安全履职考核、带值班管理、网格化管理、岗位培训管理、安全风险超前管控、警示教育工作、重点工作落实、信息上报等10条16个方面的干部安全履职规定;现场作业环境、各类不安全行为考核落实情况、各类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灾害治理工程及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规程措施落实情况、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作业人员应知应会掌握情况等10条13个方面的干部安全检查规定,切实增强各级干部思想政治觉悟,强化履职尽责能力,规范履职考核流程标准,充分发挥各级干部安全生产主观能动性,压实压牢各级干部安全履职及安全检查职责。

该矿要求全矿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履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要求各部门、区队要认真学习落实《干部安全履职及干部安全检查双十条规定》工作举措,把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作为保障矿井安全生产的重要举措,夯实现场安全管理基础。要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及时完成各项工作,收集、整理及报送各类内页资料,采取文字、图表、影音等多种形式落实,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水平,全力打造本质安全型矿井。(田文龙)

编辑:袁浩钧